台前县人民法院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前县人民法院委托,就电梯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代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谈判相关信息:
1.1 项目名称:电梯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GDZBDL-2017-270;
1.3 采购内容:电梯1台;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32万元;
1.5供货期:5天;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技术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有效投标人参加投标,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只选择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均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2.4.1 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项目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4.2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制造能力要求:无机房乘客电梯:V≤2.5m/s。
2.4.3电梯代理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所代理品牌制造商还需满足2.4.2条款要求。
2.4.4 投标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人,以投标签到时间为准)。
2.4.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操作证。
2.4.6投标人具有类似业绩。
2.4.7 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场地证明)。
3、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3.1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6月29日(法定节假、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负一楼)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3.2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3.3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3.4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5其它有关事项:凡有意参加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
3.5.1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并胶装成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本公告发布期间内有效、包含企业、法人、授权人、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处要求的其他资料。携带原件审验,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4、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及谈判信息:
4.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6月30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谈判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6、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台前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839312999
地址:台前县新城区经五路与纬七路交叉口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93-4419372 13461651313
地址:濮阳市安康路公安小区5号楼2单元1楼东户
监督单位:台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93-2211221
地址:台前县新城区经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