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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郑东新区老年人服务中心项目电梯设备购置与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05 19: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XDEC-A201703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老年人服务中心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招标人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购置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老年人服务中心项目电梯设备购置与安装(二次)
2.2 建设地点:郑东新区育翔路以北、夏庄街以东区域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3.1亩,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7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225平方米。
2.4招标范围:郑州市郑东新区老年人服务中心项目电梯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维保、报验、全过程验收、培训等全部相关服务。
2.5项目概算:约400万元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2.7本次招标的电梯型号及数量,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企业或有电梯生产企业给予授权的代理商,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或等值外币)人民币,代理经销商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2 制造商和代理商具体要求:
⑴制造商: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以及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B级及以上许可证;
⑵代理商: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的,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B级及以上许可证,其代理电梯设备的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以及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B级及以上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拟指派项目经理须在代理商或其代理的电梯设备制造商单位注册,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所投品牌产品单份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
3.5 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有效投标人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电梯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证明。
3.6 在郑州市设立有电梯生产厂家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协议或自有房屋产权证明)。
3.7 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开具的为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3.8企业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注意事项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时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或法人代表证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企业有效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如为代理商投标,则代理商和制造商均需提供);
4.1.3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仅代理商提供);
4.1.4电梯制造企业的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A级证书(附明细表)、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证书,代理商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如为电梯制造企业报名,本项代理商的资质不需提交);
4.1.5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6 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所投品牌电梯设备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合同(指报名同一品牌设备业绩);
4.1.7 投标货物制造商在郑州市设立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4.1.8 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的查询信息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1.10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1.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⑴、上述4.1.1~4.1.11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⑵、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⑶、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0371-67188800)。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7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时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9.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桦、郑蒙蒙、孙晋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电话: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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