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电梯网_电梯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新区慢性病防治院装修改造项目消防电梯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11 16: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区慢性病防治院装修改造项目消防电梯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区慢性病防治院装修改造项目消防电梯

项目编号:DPCG20171512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469978、837800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

联系方式:0755-28338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0755-83469978、83780036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区慢性病防治院装修改造项目消防电梯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经大鹏新区政府采购平台受理,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DPCG2017151252

2. 项目名称:新区慢性病防治院装修改造项目消防电梯

3.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以网上投标响应为准);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近三年内(即从2014年7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A、如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应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许可证的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设备(消防电梯);

B、如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应具备省局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许可证的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设备(消防电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 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17年7月11日17:00时 至2017年7月18日17:00 时期间登录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采购站点( http://dp.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进行投标报名响应。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采购站点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采购站点后点击“应标管理à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à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à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6.投标报名:供应商网上响应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17年7月18日17:00时前携带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书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500元,逾期及未在网上响应不接受报名。

7. 现场踏勘: 本项目安排现场踏勘。踏勘会议定于2017年 7月19日9:30举行,会议地点安排在:新区管委会5号楼205。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3410073820 ,各投标人代表需携带相关授权文件进行现场踏勘,由采购单位向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进行踏勘的投标人出具踏勘回执。逾时不参加踏勘会议的,采购单位可拒绝现场勘察及开具现场考察证明。

8. 答疑事项:2017年7月19日15:00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7年7月21日15:00前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9.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同时提供附有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光盘)。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4日下午15:00

11. 开标时间:2017年7月24日下午15:00

12.开标地点:见本公告联系表

13.投标方法: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在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现场开标。

14.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我司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16.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7. 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dp.szzfcg.cn/),招标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18.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联系表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联系电话

0755-83469978、83780036

传真(Fax)

0755-83780355

政采专用邮箱

2306131025@qq.com

邮政编码

518040

查询网址

http://jyzx.dpxq.gov.cn

http://www.sz-jstar.com

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监管

监管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2号楼2206室

联系电话

0755-28333300

传真(Fax)

0755-28333415

邮政编码

518120

网站

http://jyzx.dpxq.gov.cn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费银行信息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收款单位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7441 6101 8260 0184 516

网上操作相关咨询

详细地址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

518034

传真电话

0755-83777853

网上操作咨询

0755-83948100、83948149、83938544

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0755-83938966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 投标人资格要求:(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以网上投标响应为准);(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近三年内(即从2014年7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A、如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应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许可证的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设备(消防电梯);B、如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应具备省局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许可证的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设备(消防电梯);(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16:57 至 2017年07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6.投标报名:供应商网上响应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17年7月18日17:00时前携带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书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500元,逾期及未在网上响应不接受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