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17-HCGK-SH869-临港生活广场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的招标公告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海沧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港生活广场电梯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临港生活广场电梯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2017-HCGK-SH86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6581388/6588966(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海沧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小姐 0592-6581388/6588966(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垂直电梯(含货梯)数量:4台;自动扶梯 数量:6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按新政策执行)。 2、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两个。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参加联合体的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并指明其中的一方为主办人,一切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往来信函、文件等均通过主办人传递、签署和盖章,其有效性联合体的另一方均承认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若参加联合体投标的双方需分别与采购人签订电梯销售合同和电梯安装合同,则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对对方所签合同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独立密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3日 17:41 至 2017年08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节假日除外。/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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