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石城县工业园标准厂房建设一期工程电梯招标项目》的答疑答复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城县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石城县工业园标准厂房建设一期工程电梯招标项目》的答疑答复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关于《石城县工业园标准厂房建设一期工程电梯招标项目》的答疑答复公告
项目编号:YCJS2017-SC-G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楠
项目联系电话:189422835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城县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石城县琴江镇
联系方式:温先生 151701731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楠 18942283537
代理机构地址: 赣州市章贡区水南新村东三区9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关于《石城县工业园标准厂房建设一期工程电梯招标项目》的答疑答复公告
各投标人:
石城县工业园标准厂房建设一期工程电梯招标项目(项目编号:YCJS2017-SC-G001)根据2017年7月24日到7月27各投标人提出的质疑,现统一作出如下回复:
- 招标书中P15技术分第二项产品统一性以下客电梯六大重要部件与本项目所投电梯产品为同一品牌的,得18分,一项不满足不得分:(标书中“同一品牌”指原厂原品牌的优质产品。)(1)控制柜。(含核心部件控制器和调速器)(2)安全钳。(3)限速器。(4)缓冲器。(5)曳引机。(6)门机。
疑问:本项目有客梯、货梯、自动扶梯,三种梯型的生产工艺不一样,配置也不一样,以上指的客梯,请明确是不是针对客梯来评分这项,如不是,另货梯和自动扶梯如何按照以上6大部件来执行,都不是一样梯型。
答:只针对客梯来评分这项。
- 招标书中P15技术分第三项产品先进性货梯制造能力:载重≥8000KG的得3分;5000kg<载重≤8000kg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疑问:1,本项目有客梯、货梯、自动扶梯。此评分有货梯制造厂的倾向性,在电梯生产厂中货梯能达到8000kg只有那么1,2家专业生产货梯的厂家,本项目是包含3种梯型,请问另外两种梯型为什么不对比知道能力?就单单对比货梯?
2,质疑本项目需求为3000kg货梯,且评分为8000kg货梯得3分,评分要求过于设置太高门槛,且评分要求的是产品先进性,这并不能体现产品的任何先进性,没有可行依据。不难让我司联想到本项目为江西省内某品牌量身定做。依据招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该条款存在不合理性,有重大嫌疑排斥潜在投标人。
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梯技术参数要求仅为3000kg,评分却要求8000kg的得满分,综合招标文件评分中“投标人为本项目生产、销售、安装及维保一家的得2分“此2条评分设置明显具有倾向性!(在赣州设有工作站并具有8000kg货梯制造能力的制造商不超过2家)
答:本项目属于工业园类型大型项目,项目中含有大批大载重货梯生产安装需求,所以对货梯生产厂商生产货梯的先进性提出要求,以保证货梯产品先进性。且标书中也对其他梯型提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要求。
不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中P10中,14.1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陆份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疑问:提交一式陆份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此处是否笔误。
答:为正本1份、副本6份,共柒份投标文件。
- 招标文件P16中,28,评分标准,商务分(20分):一、售后服务,1,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投标人在赣州市区设有维保站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2,投标人为本项目生产、销售、安装及维保一家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疑问:无论是投标人自身成立的维保站点或是投标人委托赣州市区售后维保站均能保证业主享有同等的优质售后服务保障,但按此评分办法,要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同时必须在赣州设立维保站点,否则会失分,这两条评分办法有严重的指向性,属于非法限制潜在投标人,此条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第六点,限定或者指定特订的供应商。
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本次项目为分批交货的重点项目,如采用授权方式进行维保,易出现工程衔接问题。
不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招标文件“(五)开标与评标28评分标准”中“施工组织方案部分:根据施工组织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以及保证措施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的得6-5分;良的得4-3分;差的得2-1分。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方案,并提供相关人员执业证、上岗证、安全考核证复印件,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查验”
疑问:论倾向而使评判失公允?
答:本次招投标活动,均采用政府专家评委并随机抽取,根据相关规定不能干扰专家评委评审,因此不以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招标文件“(五)开标与评标28评分标准”中“售后服务:依据投标人产品供应计划保障措施按优、良、差三个档次打分。优的得5分,良的得4-3分,差的得2-1分。产品供应计划保障措施存在重大瑕疵或者明显不切合本地实际情况的不得分。评分依据以投标文件的产品供应计划保障措施作为评审依据“及”售后服务:针对投标售后服务体系、电梯故障处理响应速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有无定期巡访制度。质保结束后的维保内容。为使用单位操作、维修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内容合理,计划详实,产品保修期内的修、配、换及维护保养内容等进行综合评价,优的得6-5分,良的得4-3分,差的得2-0分。“
疑问:整个售后服务的供应计划保障措施及售后服务体系的优良差的情况全无客观衡量标准及评分依据,且本项评分分值浮动空间有17分之多,若仅凭专家主观意见来评分是否存在个人主观期望及舆论倾向而使评判失公允难以使人信服?请明确客观标准的评审依据。
答:本次招投标活动,均采用政府专家评委并随机抽取,根据相关规定不能干扰专家评委评审,因此不以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此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涉及部分,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单位:石城县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石城县琴江镇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15170173173
招标代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水南新村东三区99号
联系人:黄楠
联系电话:18942283537
电子函件:601344280@qq.com
邮编:342700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
关于《石城县工业园标准厂房建设一期工程电梯招标项目》的答疑答复公告
各投标人:
石城县工业园标准厂房建设一期工程电梯招标项目(项目编号:YCJS2017-SC-G001)根据2017年7月24日到7月27各投标人提出的质疑,现统一作出如下回复:
- 招标书中P15技术分第二项产品统一性以下客电梯六大重要部件与本项目所投电梯产品为同一品牌的,得18分,一项不满足不得分:(标书中“同一品牌”指原厂原品牌的优质产品。)(1)控制柜。(含核心部件控制器和调速器)(2)安全钳。(3)限速器。(4)缓冲器。(5)曳引机。(6)门机。
疑问:本项目有客梯、货梯、自动扶梯,三种梯型的生产工艺不一样,配置也不一样,以上指的客梯,请明确是不是针对客梯来评分这项,如不是,另货梯和自动扶梯如何按照以上6大部件来执行,都不是一样梯型。
答:只针对客梯来评分这项。
- 招标书中P15技术分第三项产品先进性货梯制造能力:载重≥8000KG的得3分;5000kg<载重≤8000kg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疑问:1,本项目有客梯、货梯、自动扶梯。此评分有货梯制造厂的倾向性,在电梯生产厂中货梯能达到8000kg只有那么1,2家专业生产货梯的厂家,本项目是包含3种梯型,请问另外两种梯型为什么不对比知道能力?就单单对比货梯?
2,质疑本项目需求为3000kg货梯,且评分为8000kg货梯得3分,评分要求过于设置太高门槛,且评分要求的是产品先进性,这并不能体现产品的任何先进性,没有可行依据。不难让我司联想到本项目为江西省内某品牌量身定做。依据招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该条款存在不合理性,有重大嫌疑排斥潜在投标人。
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梯技术参数要求仅为3000kg,评分却要求8000kg的得满分,综合招标文件评分中“投标人为本项目生产、销售、安装及维保一家的得2分“此2条评分设置明显具有倾向性!(在赣州设有工作站并具有8000kg货梯制造能力的制造商不超过2家)
答:本项目属于工业园类型大型项目,项目中含有大批大载重货梯生产安装需求,所以对货梯生产厂商生产货梯的先进性提出要求,以保证货梯产品先进性。且标书中也对其他梯型提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要求。
不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中P10中,14.1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陆份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疑问:提交一式陆份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此处是否笔误。
答:为正本1份、副本6份,共柒份投标文件。
- 招标文件P16中,28,评分标准,商务分(20分):一、售后服务,1,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投标人在赣州市区设有维保站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2,投标人为本项目生产、销售、安装及维保一家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疑问:无论是投标人自身成立的维保站点或是投标人委托赣州市区售后维保站均能保证业主享有同等的优质售后服务保障,但按此评分办法,要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同时必须在赣州设立维保站点,否则会失分,这两条评分办法有严重的指向性,属于非法限制潜在投标人,此条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第六点,限定或者指定特订的供应商。
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本次项目为分批交货的重点项目,如采用授权方式进行维保,易出现工程衔接问题。
不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招标文件“(五)开标与评标28评分标准”中“施工组织方案部分:根据施工组织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以及保证措施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的得6-5分;良的得4-3分;差的得2-1分。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方案,并提供相关人员执业证、上岗证、安全考核证复印件,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查验”
疑问:论倾向而使评判失公允?
答:本次招投标活动,均采用政府专家评委并随机抽取,根据相关规定不能干扰专家评委评审,因此不以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招标文件“(五)开标与评标28评分标准”中“售后服务:依据投标人产品供应计划保障措施按优、良、差三个档次打分。优的得5分,良的得4-3分,差的得2-1分。产品供应计划保障措施存在重大瑕疵或者明显不切合本地实际情况的不得分。评分依据以投标文件的产品供应计划保障措施作为评审依据“及”售后服务:针对投标售后服务体系、电梯故障处理响应速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有无定期巡访制度。质保结束后的维保内容。为使用单位操作、维修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内容合理,计划详实,产品保修期内的修、配、换及维护保养内容等进行综合评价,优的得6-5分,良的得4-3分,差的得2-0分。“
疑问:整个售后服务的供应计划保障措施及售后服务体系的优良差的情况全无客观衡量标准及评分依据,且本项评分分值浮动空间有17分之多,若仅凭专家主观意见来评分是否存在个人主观期望及舆论倾向而使评判失公允难以使人信服?请明确客观标准的评审依据。
答:本次招投标活动,均采用政府专家评委并随机抽取,根据相关规定不能干扰专家评委评审,因此不以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
此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涉及部分,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单位:石城县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石城县琴江镇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15170173173
招标代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水南新村东三区99号
联系人:黄楠
联系电话:18942283537
电子函件:601344280@qq.com
邮编:342700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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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7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城县清华大道496号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购买并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7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7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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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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