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2017年定额管理项目(2)-主楼装修改造-电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音乐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2017年定额管理项目(2)-主楼装修改造-电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2017年定额管理项目(2)-主楼装修改造-电梯工程
项目编号:GXTC-17612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会龙、张笑笑
项目联系电话:88019358-8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音乐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一号中国音乐学院
联系方式:曹老师010-648876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88019358-81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42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2017年定额管理项目(2)-主楼装修改造-电梯工程已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XM-000001421717042109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音乐学院,建设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中国音乐学院院内,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电梯工程(设备名称)供货与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音乐学院,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2017年定额管理项目(2)-主楼装修改造-电梯工程
2.2项目预算:150(万元)
2.3供货与安装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中国音乐学院院内
2.4计划供货周期90日历天,计划安装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涉及的电梯及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轿厢装修、预留预埋、五方对讲电缆(井道内)、电梯机房电源柜以下的电缆及线槽、验收及电梯井道加固、供电系统改造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工作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6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3)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含)以上资质和(无机房货梯)B级(含)以上资质
(4)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C级(含)以上资质
(5)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联合体投标。代理商、经销商投标应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
(6)财务要求:近两年(2015年、2016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
(7)业绩要求:具有合同额在1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电梯工程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国音乐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朝阳区安翔路1号 | 地 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
邮 编: | 100101 | 邮 编: | 100048 |
联 系 人: | 曹老师 | 联 系 人: | 邓会龙 |
电 话: | 010-64887669 | 电 话: | 010-88019358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gxzbdhl@sina.com |
2017年8月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不接受分公司报名。(3)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含)以上资质和(无机房货梯)B级(含)以上资质(4)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C级(含)以上资质(5)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联合体投标。代理商、经销商投标应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6)财务要求:近两年(2015年、2016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7)业绩要求:具有合同额在1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电梯工程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42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42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3)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含)以上资质和(无机房货梯)B级(含)以上资质
(4)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C级(含)以上资质
(5)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联合体投标。代理商、经销商投标应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
(6)财务要求:近两年(2015年、2016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
(7)业绩要求:具有合同额在1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电梯工程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让胡路区社会公共服务中心项目指挥部电梯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
- 许昌学院教师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电梯监督检验抽查项目(0809-1741HDG31610)招标公告
- 驻马店市市直机关水电暖管理所采购解放路综合办公楼电梯三次招标项目
- NNZC2017-10289A 南宁市教育基建安装工程公司南宁市第三中学初中部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中标公告
- 蕉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电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菏泽高新区雷泽湖创新区棚户区改造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变更通知及说明
- 关于抚州市药检所新办公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