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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妇幼保健院电梯购置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23 17: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阳县妇幼保健院电梯购置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宁阳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宁阳县妇幼保健院电梯购置及安装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TANY2017-0047-00

2、项目名称:宁阳县妇幼保健院电梯购置及安装项目

3、项目内容:宁阳县妇幼保健院电梯购置及安装,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0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 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5.3 投标人须为具有所采购设备的生产或供货能力,并能够提供完善的售后技术支持及质保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5.4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制造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施工类别中包含安装、维修,级别均为B 级及以上);经销商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

5.5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7年8月24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

7.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7年9月19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9时3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一开标厅;

8.4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宁阳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宁阳县县城                        

电话/传真:15605381200

联系人:张科长                               

9.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韩志惠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绿色山庄1号楼2楼

E-mail: xinyitaian@163.com

电话:0538-6277518

10、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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