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洛江区罗溪奕聪第二中心幼儿园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市洛江区罗溪奕聪第二中心幼儿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洛江区罗溪奕聪第二中心幼儿园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市洛江区罗溪奕聪第二中心幼儿园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ZJLZC2017085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795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洛江区罗溪奕聪第二中心幼儿园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
联系方式:黄女士 0595-220771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郭、小张 (0595)22795666
代理机构地址: 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市洛江区罗溪奕聪第二中心幼儿园(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市洛江区罗溪奕聪第二中心幼儿园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采购编号:QZJLZC20170858
2、投标人的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供书面声明)。
2.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2.5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2.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2.7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2.8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
2.9电梯供应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电梯供应商如无安装资质,应提供与具有安装资质公司签订的有效委托安装协议书原件及该安装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拾柒万伍仟元整(¥2750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的获取: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9月5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或邮寄)《采购文件》。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30元。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15: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17年9月19日15:30时(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7、报名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8、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黄女士 0595-22077113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E-mail: qzjlzbdl@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795666 传 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郭、小张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2301012830009195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的要求: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供书面声明)。2.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2.5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2.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2.7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2.8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2.9电梯供应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电梯供应商如无安装资质,应提供与具有安装资质公司签订的有效委托安装协议书原件及该安装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9日 09:36 至 2017年09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或邮寄)《采购文件》。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3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9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9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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