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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电梯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4-28 09: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电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BW2018-0426(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131443100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方式:罗女士 0431-855425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1314431001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BW2018-0426(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电梯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GXZCWT2018-005号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预算:99万元
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供货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电梯设备采购;
2.6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相关资质的代理商;
3.3、电梯制造商投标须具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3.5、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6、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7、提供截止到2018年4月28日止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彩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8、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凭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11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新区政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 系 人: 罗女士
电    话: 0431-85542565
监 督 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431-8701906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14431001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相关资质的代理商;3、电梯制造商投标须具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5、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7、提供截止到2018年4月28日止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彩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8、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8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08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11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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