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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科技馆建设项目、闽清县中医院与梅溪卫生院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4-28 21: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清县科技馆建设项目、闽清县中医院与梅溪卫生院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清县科技馆建设项目、闽清县中医院与梅溪卫生院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2018FZXH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5792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36层

联系方式:陈工177591063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莫工 0591-835792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闽清县科技馆建设项目、闽清县中医院与梅溪卫生院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的下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新城。

1.2招标范围和内容:

(1)闽清县科技馆建设项目拟采购,客梯4部、货梯1部,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62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

(2)闽清县中医院与梅溪卫生院建设项目拟采购,客梯4部(其中1部为无机房电梯),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8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

1.3.工期要求:总70日历天(其中交货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40日历天,安装工期30日历天,交货后10日历天内电梯钢门框全部安装完成)。

1.4.工程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2.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国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电梯制造商在福建省内设有分公司且分公司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证书》,(制造许可明细表中的电梯生产类型、速度参数须满足“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中标明的要求)

(3)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的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应具备B级或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

(4)投标人所投的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应同时具有载客电梯生产制造资格;

(5)投标人可独立投标也可采用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能是电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与安装维保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而且电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应为联合体主办方。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资格标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主办方)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否则视为无效,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3.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最低价评标法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捌仟肆佰元整(¥68400.00)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8:30到12:00,下午14:00到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1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 2018年5月19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5月1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9.最高控制价:人民币叁佰肆拾贰万元整(¥3420000.00),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最高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并按废标处理。

10.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fzxhzj.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36层 ,邮编:350000

电子邮件: /  

电话: 17759106363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2期34栋11层03单元

邮编:  350028 

电子邮件:  fzxhzj@163.com  

电话: 0591-83579283,传真:0591-88504168 

联系人: 莫工

13.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500187000705251436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达支行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2018FZXH01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国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电梯制造商在福建省内设有分公司且分公司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证书》,(制造许可明细表中的电梯生产类型、速度参数须满足“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中标明的要求)(3)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的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应具备B级或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4)投标人所投的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应同时具有载客电梯生产制造资格;(5)投标人可独立投标也可采用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能是电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与安装维保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而且电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资格标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主办方)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否则视为无效,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02日 08:30 至 2018年05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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