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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自动扶梯及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标段3

作者: 发布于:2018-05-02 11:40:4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自动扶梯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自动扶梯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00]zz[GK]2018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女士,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63082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达道路156号福州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

联系方式:康女士,庄先生,0591-86308200、863081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先生,18410926783、1865058829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3 标段3资格条件3.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注册的设备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3.3.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且处于有效期内,资质许可速度须覆盖V=1.0m/s;3.3.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含安装、维修及改造),且处于有效期内;3.3.4 投标人近5年内须具有2项及以上已投入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无机房客梯产品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项目供货数量不少于30部;3.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3.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3.3.7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3.8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3.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8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109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9:0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109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窗口公开发售招标文件,每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招标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地址,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换,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8日 09:15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8日 09:15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编号/包号:[350100]zz[GK]2018002(榕地铁招2018005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自动扶梯及电梯采购项目” 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人已落实该项目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1. 招标项目名称: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自动扶梯及电梯采购项目。
  2. 招标货物名称、标段划分、最高限价、数量、主要规格、工期
  1. 货物名称:自动扶梯及电梯
  2. 标段划分:

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自动扶梯及电梯采购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标段1:6号线(潘墩站-吴航站)8个站自动扶梯83部;

标段2:6号线(鹤上站-机场站)9个站自动扶梯116部(其中鹤上站-万寿站共6个站,扶梯84部,尚迁站-机场站共3个站,自动扶梯32部);

标段3:6号线全线(17个站)电梯40部(其中潘墩站-万寿站共14个站,电梯34部,尚迁站-机场站共3个站,电梯6部)。

标段1、2兼投不兼中,标段3与其他标段可兼投兼中。

  1. 最高限价

2.3.1 标段1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人民币陆仟玖佰柒拾贰万元整(¥69720000元);

2.3.2 标段2最高限价(超过鹤上站-万寿站或尚迁站-机场站最高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人民币玖仟陆佰贰拾捌万元整(¥96280000元)(其中鹤上站-万寿站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仟玖佰柒拾贰万元整(¥69720000元),尚迁站-机场站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仟陆佰伍拾陆万元整(¥26560000元));

2.3.3 标段3最高限价(超过潘墩站-万寿站或尚迁站-机场站最高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万元整(¥13200000元)(其中潘墩站-万寿站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仟壹佰贰拾贰万元整(¥11220000元),尚迁站-机场站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元整(¥1980000元));

  1. 数量及主要规格: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所需自动扶梯及电梯的货物、安装、调试和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2. 计划工期:详见《用户需求书》,以合同谈判及设计联络时确定的时间为准。
  1. 资格条件
  1. 标段1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注册的设备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自动扶梯 B级且处于有效期内,资质许可提升高度须覆盖H=16米;

3.1.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自动扶梯B级或以上资质(含安装、维修及改造)且处于有效期内;

3.1.4 投标人近5年内须具有2项及以上已投入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自动扶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项目供货数量不少于80部;

3.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3.1.7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8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标段2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注册的设备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

3.2.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自动扶梯 B级且处于有效期内,资质许可提升高度须覆盖H=10米;

3.2.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自动扶梯B级或以上资质(含安装、维修及改造)且处于有效期内;

3.2.4 投标人近5年内须具有2项及以上已投入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自动扶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项目供货数量不少于80部;

3.2.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3.2.7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8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标段3资格条件

3.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注册的设备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

3.3.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且处于有效期内,资质许可速度须覆盖V=1.0m/s;

3.3.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含安装、维修及改造),且处于有效期内;

3.3.4 投标人近5年内须具有2项及以上已投入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无机房客梯产品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项目供货数量不少于30部;

3.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3.3.7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8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备注:近5年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往前顺推5年,不含公告发布当日;业绩时间以线路投入试运营时间为准。
  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7(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9:0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109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窗口公开发售招标文件,每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招标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地址,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换,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20185289:15(北京时间)前送达下述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85289:15(北京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如参与多个标段投标,须按照标段分别制作、密封投标文件

届时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答疑澄清文件收文回执原件(如有),各一份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到。

  1. 投标地点: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2.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cz.fjzfcg.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117.27.88.250:9306)、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福州地铁网(www.fzmtr.com)发布。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达道路156号福州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350002

联系人:康女士,庄先生

联系电话:0591-86308200、86308196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万达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帐号:3111310016451234541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100081

电话:18410926783、18650588290

传真:010-62108060

E-mail:zhaoxin@cntcitc.com.cn

联系人:赵先生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0200049619200362296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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