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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电梯“黑名单”制度出台

作者:牟海微 发布于:2016-11-01 10:06:15 来源:人民网
    根据10月31日召开的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工作会议消息,该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企业安全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出台。企业一旦上了“黑榜”,不但会被媒体曝光,还会影响信用档案以及进一步参加建设、采购、招标等工作。
 
黑龙江: 电梯“黑名单”制度出台 
 
    据悉,黑龙江省质监局下发的《黑龙江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企业安全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试行)通知》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存在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将承接的业务进行非法转包分包、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责任事故、1年内发生2次无人员死亡一般责任事故等14种违法违规问题的,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经确定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通过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外公布;并将不良记录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向当地政府及房管、建设、采购招标等部门通报,实施联合惩戒。
 
    此外,会上还下发了《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实施分类监管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黑龙江省质监局将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实施分类监管,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分分类。从好到差分为A、B、C、D四类,并根据分类结果对这些单位实施分级监管。被评为A类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监管部门将引导其进行自主管理,促使此类单位保持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水平;两次被评为D类的企业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监管部门将对其进行重点监管。
 
    据介绍,黑龙江省质监局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落实电梯安全责任,着力实施电梯分类监管,并逐步建立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电梯安全运行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梯故障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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