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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三无电梯”兜底值得点赞

作者: 发布于:2016-02-25 11:28:38 来源:来源网络

   电梯更新改造维修资金落实问题,一直是困扰电梯安全工作的“老大难”,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为推进产权不清、资金不足、物业失管的“三无”电梯的更新改造,北京全面建立“三无”电梯政府救济机制,针对不同的老旧电梯,或由财政出资评估风险、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资金;或协调住建等部门,简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或交由各区县政府进行救济。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所有区县均已建立“三无”电梯政府救济制度。

 
  电梯“老龄化”现象凸显
 
  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共有电梯19.2万台,是世界上电梯拥有量第二大城市。由于城市建设起步早、发展快,北京电梯“老龄化”现象日益凸显,故障率增高,其中住宅电梯尤为突出。目前,全市9.4万台住宅电梯中,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有2.6万台,占全市住宅电梯数量的27.6%;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有4871台,占全市住宅电梯数量的5.2%。2015年共接到电梯投诉举报4222起,占特种设备投诉总量的97.2%。
 
  紧急情况用钱,无需业主同意
 
  从最近几年全国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来看,有相当一部分电梯为老旧电梯。而产权不清、资金不足、物业失管的“三无”电梯,更成为安全事故的重灾区。北京市质监局介绍,北京市已在全国率先打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通道,全面建立“三无电梯”政府救济机制,从三个层面逐一解决电梯更新改造维修资金难题。
 
  对于责任主体明确、但运行风险较大的公共交通、商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电梯,由市财政出资,市质监局牵头,组织技术机构对公共场所电梯开展风险评估,再由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单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资金。2015年,共完成3956台高风险电梯安全评估,并通报主责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质监部门将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然后向社会公布。
 
  对于责任主体分散、维修资金使用困难的商业住宅电梯,协调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创新出台政策文件,简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等6种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不需经过“双2/3业主”同意,即可直接使用电梯维修资金,先行消除电梯安全隐患。据统计,2015年全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维修的达2.1亿元,同比增长14.1%。
 
  对于产权主体不清、资金政策不明的电梯,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要求各区县政府建立救济制度,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消除安全隐患。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所有区县均已全面建立产权主体不清、维修资金不足的政府救济机制。
 
  其中,海淀区印发《关于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老旧住宅电梯隐患治理长效机制;西城区建立了老旧电梯安全隐患评估和财政出资更换电梯的制度,去年投资2000多万元对椿树园、牛街东里、牛街西里和马甸南村4个小区的60部老旧电梯进行了更换,今年将继续该项工作,预计投入的资金在2000万元左右。
 
  将尝试更多手段解决资金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董文勇认为,北京市推出的政府救济机制,为“三无”老旧电梯治理探索出了一条新路。但考虑到北京市老旧电梯数量巨大,这种政策在实施中必须严格设定限制条件。
 
  董文勇解释说,有的小区业主可能觉得电梯坏了有政府免费修,于是消极地等靠要;有的业主、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单位之间沟通交流后,可能更容易恶意利用政策,都不对电梯承担必要的责任。他建议,那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短期内难以筹集维修金的电梯,可以由政府补贴进行改造;对于没有公共维修基金的老小区,政府也可以给予一定补助。
 
  北京市质监局特设处副处长陈辉表示,2016年将开展老旧住宅电梯更新PPP(公私合营)模式研究,尝试引入社会资本以及采用金融租赁等创新手段,解决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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