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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旧楼加装电梯补偿标准为何迟迟未能出台?

作者:刘军 发布于:2015-12-16 13:45:32 来源:信息时报

   昨日,省法制办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朱京平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对旧楼加装电梯等相关问题作出回应。

 
  加装电梯试行办法执行效率低?
 
  广州市早在2012年就出台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随后陆续有旧楼申请加装电梯。规定中提出,申请加装电梯只要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而黄阿姨就是那三分之一被迫加装的住户。因为旧楼加装电梯,高层和低层住户的矛盾激化,黄阿姨说为了逼其同意,大字报、电话骚扰、登门游说的戏码天天上演,根本不是《试行办法》中所谓的“与不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开展协商”。
 
  办法出台后,执行效率不高?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处长何兆升则表示,2012年加装电梯办法出台后,全市电梯增设量是1300多例,数量位居全国之首,方法是可行的。
 
  而据记者调查发现,新增电梯的旧楼大多是单位房,他们不是因为这个办法达成协议,更多妥协。对此,何兆升认为,办法更多的是规范了协商程序让老百姓知道怎么办事和审批。
 
  为何补偿标准迟迟未能出台?
 
  此外,黄阿姨说,房子本身作为业主的物权应该平等地受法律保护,绝大多数业主同意也不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理由,没有清晰的补偿办法和专业判断,必然导致不公平。
 
  事实上,2011年广州市法制办就委托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补偿参考标准,2014年出台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集资分摊费用的参考标准》,然而这份标准被专家组驳回,认定为“不够成熟”,时隔一年,这份补偿方案依然不见踪影。
 
  何兆升昨日回应称,政府在民事补偿方面是没有权利出台相关政策。但市法制办积极推动相关研究机构和相关市民来进行分摊补偿方案。现在2014年广州市社科院的研究成果已经出台了。
 
  “这个是专家的研究成果,不是政府的研究成果。”何兆升认为,行政机关管理的是行政审批的行为,老百姓的民事纠纷我们引导他们按照民事途径来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律师朱列玉认为既有的办法本身存在缺陷,政府买单,不失为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而法制办应该做的就是明确各方责任,督促实施。
 
  对此,朱京平表示认可。他表示,是否进行补偿要根据广州市的财政能力来进行分配,将来希望能对这一块有适当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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