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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旧楼加装电梯离不开政府指引

作者:曾德雄 发布于:2016-01-03 11:04:37 来源:金羊网

   备受关注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修订草案)》前日起在广州市法制办官网公示,公示为期一个月。现行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于2012年颁布实施,将于2016年7月1日试行期届满。试行三年多,全市已批准增设电梯工程1300余宗。较现行试行办法,修订草案给出了业主分摊比例的官方参考标准,并对何为严重遮挡作出了界定。

 
  广州的旧楼加装电梯这几年一直广受关注,有成功案例,但似乎不多,多是些不成功的例子,有的甚至还演化为矛盾冲突,舆论也有各种纷争。我认为,这件事非常典型地反映了我们这个社会转型期的特质,那就是旧有的社会结构被打破、原有的社会规则已然失效,但新规则尚未建立,社会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方案。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广州采取的办法可称之为政府引导下的社会自组织。
 
  这里有几个关键词,首先就是社会自组织。社会自组织是一个社会学的理论,其主要观点是支配人类社会演化的那些社会组织法则是人类社会各民族在历史长河中通过集体智慧自发选择的结果,而不是圣人、伟人、英雄,设计、创造的结果,也就是社会的自我组织、管理、运作、完善。
 
  中国的传统社会是有社会自组织的,那是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结成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服从以宗法血缘为基础而建构的一整套社会规则,这样的规则维系了社会的稳定,确保了社会的延续和发展,形成了非常完善的社会自组织形态,一些著名的组织形态比如家族式的“义庄”甚至延续了近千年之久。
 
  但这样的社会结构和社会规则在今天早已不复存在,而新的规则又没有形成,于是社会的自组织运作成为一大问题,这一转型期的社会特质在旧楼加装电梯中反映得较为典型、突出——低楼层住户坚决拒绝加装电梯,而高楼层住户则需求强烈,以致矛盾冲突不断,甚至势如水火、难以调和。
 
  怎么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旧楼加装电梯是社会自己的事,跟政府没什么关系。楼是开发商建的,房子是你花钱买下来的,现在要加装电梯,跟政府还有什么关系吗?没有。所以这次的修订草案对此进行了明确:政府无权针对属于需要通过民事法律法规规范的民事补偿或赔偿,以及需要通过当事人协商确定的费用分摊制定标准。也就是说,这是业主们自己的事儿,政府不该管,也无权管。
 
  但做到这一点谈何容易!
 
  首先是思想观念上,根据我们的传统惯性思维,政府还是“父母官”,还有点像从前那样,负责所有人的“生育长养”,一旦有事,或一旦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总是抱怨没有人来管,习惯性地找人来为自己做主,最可靠的当然就是政府了。
 
  其次,在实践当中,我们具不具备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站在社会的角度,我们有没有社会自组织的能力?这可能才是问题的核心。从实践层面来看,不管是现代理性水平还是规则意识、行动能力,我们都离社会自组织具有相当大的距离。或许正是因为如此,政府一面在说“无权”过问的同时,也提出了很多指引,比如在资金筹措方面,修订草案规定有业主分摊、动用物业维修基金、业主个人公积金、社会投资等五种渠道,甚至针对业主间分摊比例也给出了官方版的参考标准。
 
  社会要顺利转型,现代民间社会之生长发育是关键,在这个过程中离不开政府的指引,同时也离不开每个社会成员的自我长养。唯有上下良性互动,共同发力,我们这个社会才有趋于现代理性、文明进步的希望。(作者是广州市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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