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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6月底前试水电梯保险 浑南先行

作者: 发布于:2016-01-06 09:58:20 来源:沈阳晚报

   去年,“电梯惊魂”在多地频频上演,沈阳目前注册在用电梯约5.5万部,未来还将继续增多,电梯安全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由于电梯安全涉及制造、安装、使用和管理等多个环节,一旦发生事故,谁来赔?赔多少?怎么赔?1月5日,记者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了解到,预计6月底前,沈阳将试水电梯责任保险示范项目,以切实加强电梯风险管理,提高事故赔付能力,化解电梯责任纠纷。

 
  电梯事故频发

  赔偿易引发矛盾
 
  如今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电梯在给人们带来“上上下下”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尤其是年限近10年的老旧电梯,这些电梯零部件磨损增多,故障率大幅提高,居民对老旧住宅电梯故障反映较多。据调查显示,电梯故障主要有三类原因:因电梯使用方管理不当占50%—55%,因电梯维保公司维保工作不到位占40%,使用者使用不当占5%—10%。大部分事故根源集中在电梯管理和维修保养环节。一旦电梯事故发生,赔偿问题也显得尤为重要。
 
  记者了解到,电梯伤害事故发生后,对受害方的善后处理,一般采取事故单位垫付、责任各方分担、政府财政兜底的方式。电梯事故中的责任方一般为维保单位和物业公司,若责任方赔付能力弱,则善后工作困难,容易导致社会矛盾。为此,民进沈阳市委的高杰建议,沈阳应探索设立电梯事故保险险种,用于电梯意外事故的赔偿。
 
  试水电梯保险

  浑南最先尝鲜
 
  针对民进沈阳市委的建议,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预计今年6月底前,沈阳将试水电梯责任保险示范项目,并会选择在浑南区进行先期试点。
 
  记者了解到,电梯责任险是指在保险电梯内,由于被保险人疏忽过失、管理不善等原因发生电梯安全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按保险单约定负责赔偿。电梯维保单位、物业等电梯使用单位以及业主、商场、宾馆等电梯的所有人,都可以是保险投保人,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电梯合格后,就可以进行投保。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将有助于促使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在第三方的约束和监督下,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保障措施,强化隐患意识和隐患排查,有效地防范电梯安全事故。同时,电梯责任保险的应急救助和赔偿机制,也有助于完善电梯安全约束和事故赔偿社会救助体系。
 
  国内多地已推行该险

  每人每次最高可获赔100万
 
  记者了解到,事实上,电梯责任险已在国内多地推行。其中,2014年,广东开始推行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改变传统保险“谁投保、谁受益”的模式,电梯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管理方、维修保养方任意一方投保了电梯责任保险,上述各方都自动成为被保险人。只要属于保险保障范围之内,即使案情复杂,责任人一时不能明确,保险公司仍然可以理赔,能够较好地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投保电梯责任险后,一旦发生事故,每部电梯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300万元,每次每人最高赔偿限额为100万元,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为30万元。在西安,一部电梯一年交100元保费,一旦发生事故,受害个人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赔偿,此外,因电梯故障困人时间超过40分钟,也予以一定的补偿,滞留40分钟至1.5小时的,每人补偿200元;滞留1.5小时以上的,每人补偿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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