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电梯网_电梯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金华年底前有望出台电梯安全监管条例

作者: 发布于:2016-03-10 09:47:52 来源: 金华新闻网

   近年来,我市电梯保有量逐年递增,对电梯维保以及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电梯安全立法迫在眉睫。去年,我市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被确认为金华2016年立法项目之一。

 
  3月3日,《市民问政》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钱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少华,市建设局副局长章建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钟柏连、胡卫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特种设备处处长吴厚荣,市安全监管局综合处处长潜力做客新闻演播室,共同对电梯使用者、维保单位、质监部门各自应承担责任等进行探讨交流。
 
  今年底前有望出台电梯安全监管条例
 
  主持人:目前,我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制定进展情况如何?
 
  张少华:我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想摸清楚条例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老百姓最关注的是什么问题,使用单位、监管单位关注的是什么问题。我们通过报纸、网站、微信等广泛征集意见,在前不久的市“两会”上,我们向400名左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函征集意见。大家关心的问题就是我们立法要解决的。目前,我们已经跟杭州的专业立法单位签订协议,第一稿或者说初稿已经拿出,现在请有关部门进行逐字逐句修改。我们已经收集了很多外地已经立法城市的文本,下步我们还要向这些地区学习,搞清楚文本背后的含义是什么,法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这样才能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才能找到符合金华实际、具有金华特色的规范,真正解决我们电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主持人:目前征集到哪些建议、意见?何时能正式出台?
 
  胡卫国:立法计划启动以后,我们先行先试采取多种形式,收集各方面的建议。经过初步梳理,我们认为,比较切合金华实际、比较集中、具有建设意义的概括起来有:一是建议加强电梯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电梯安全知识,特别是学校应当把电梯的安全知识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二是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单位,运用物联网等先进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加强使用电梯管理,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应急救援的能力;三是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住宅小区的电梯纳入电梯安全监管范围;四是改变住宅小区的电梯运行和维护、费用的筹集和支取方式,减少程序,提高效率,改善维修资金提取难的问题;五是倡导文明乘用电梯,不得有危及电梯安全运行、危及他人安全的乘坐电梯行为;六是明确维保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七是加强对老旧电梯的检验和维护,明确老旧电梯的报废制度等。
 
  我们已经把完成的初稿提交给专业的法律咨询机构,进行专业咨询。下一步将进行外出学习考察,进一步进行论证,再提交政府法制部门进行法制咨询,然后提交市政府研究。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我们在6月底前提交初稿,经过人大法定程序的几轮审议,预计今年年底前有望正式出台。
 
  主持人:金华刚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就把电梯安全纳入2016年度立法建议项目,主要是出于什么考虑?
 
  钱静:金华市是首批在全省取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取得立法权以后,市人大广泛征求了社会意见,从已征集的76项立法建议中,我们经过了层层筛选,最后确定10大立法项目,电梯安全监管条例就是其中一项。电梯安全这块工作确实越来越重要,一是这几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电梯的使用量越来越大;二是在电梯管理、使用方面也出现了一些安全问题,所以这项立法有非常现实的意义。在地方立法过程中,人大起主导作用,政府发挥重要作用,市政府已专门成立起草部门,由质监部门牵头,人大专门成立了指导协调小组,共同推动这部法律的制订。起草部门起草好以后,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关,市政府常务会议要研究,在这个基础上,再提交人大来审议。人大的审议按照法律程序,基本上按照“两审三公”程序来走。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