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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电梯选型配置规定

作者: 发布于:2016-09-30 08:51:16 来源:湖北日报

     28日,武汉市颁布《住宅电梯配置选型通用要求》,将于10月28日实施。通过地方规范对住宅电梯选型配置作出明确要求,此举全国首创。

 

武汉出台电梯选型配置规定
 
    以往,我国对住宅电梯的设置数量有两项规定:一是12层及12层以上的住宅,电梯数量不应少于2台;二是等候电梯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而对单部电梯服务住户数量的上限,并无单独规定。
 
    这份由武汉市特检所联合建筑设计机构、建筑设计审核部门、电梯制造厂家等单位共同编制的规范,最大亮点就是明确对电梯运行级别进行分级:以轿厢在客流高峰期,相邻两次离开基站的时间间隔的平均值,以及5分钟输送能力来衡量,分为舒适、普通和经济(舒适级优于普通级、普通级优于经济级)三级。
 
    以此标准计算,一栋32层高、每层6户的住宅楼,即使按经济级,也应设3台电梯;50层以上的高楼,按经济级,电梯运行速度应达3.5米/秒。
 
    规范要求,新建住宅电梯应配置轿厢内部视频监控装置,设置电梯监控用房,并保证通讯报警、监控线路运行正常,电梯机房应安空调。
 
    针对武汉易渍水的特点,该规范还对住宅电梯的“酒量”提出要求:住宅电梯底坑应预埋水泵、管道等排水设施,保证电梯底坑一旦渍水,能快速排出。
 
    电梯安全专家认为,以往,由于缺乏足够的前置约束条件,江城部分住宅电梯存在数量不足、配置简陋等“先天不足”,导致电梯在使用中故障频出,带来难以根治的隐患。武汉出台电梯选型配置规范,能推动建筑设计机构、开发商等相关单位,在建筑之初紧密协作,杜绝电梯安全的“先天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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