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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采购大事件回顾(11.14-11.18)

作者:滑静静/整理 发布于:2016-11-21 09:54:1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6.旧楼加装电梯政策方法续篇
 
    近年来关于老旧楼加装电梯的议题一直就是大伙关心的热点。所以小编特意搜罗整理了其他城市的一些政策和办法以供参阅。【点击阅读
 
    7.物业维修金可为电梯买保险
 
    作为房屋“养老金”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今后在广州将每3年更新一次交存标准,房屋、车位销售前将由开发商先行代交首期维修资金。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住建委了解到,《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正式印发实施。《办法》还首次提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用来购买财产保险,为电梯等共用设施投保。【点击阅读
 
    8.郑州新建高层住宅电梯新要求
 
    据悉,考虑到高层住宅日益增多和患病居民急救时所需,2015年8月的一次市长办公会上,市政府根据市规划部门建议,决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全市7层及以上或住宅入户口层楼面距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米的新建住宅,每个住宅单位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12层至18层的新建住宅,鼓励每个住宅单元设置两台以上的电梯,其中一台应是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如每个住宅单元设置一台电梯时,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19层及以上的住宅,每个住宅单元应设置不少于两台的电梯,其中一台应是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点击阅读
 
    9.《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是全省首部关于电梯安全的单行条例,它明确了电梯使用管理主体和责任,理顺了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对维护全市电梯安全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该条例的制订,标志着潍坊电梯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点击阅读
 
    10.郴州市出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试行)》
 
    此次《方案》的出台,旨在切实加强电梯风险管理,充分发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事前预防与事后补偿功能,建立电梯安全事故赔偿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全市电梯安全水平,保障公共安全。《方案》明确投保主体为使用管理人,试行期间,基础保费为120元/台,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1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25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万元,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为200万元。【点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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