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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旧楼加装电梯推议事制

作者:原文作者不详 发布于:2018-08-29 13:58:27 来源:齐鲁网
   本报讯 山东省济南市近日下发《关于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议事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办事处、居委会的责任,业委会、物业、电梯公司等也要发挥相应作用,多方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加装电梯的各项工作。
 
  《通知》中要求,街道办事处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办事处均应落实好属地责任,要成立由街道办主任或分管主任为组长,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社会事务科、社区居委会主任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宣传发动、民主协商、统筹安排本辖区内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并做好统计分析等工作。
 
  同时,社区居委会发挥好居民议事会的协商议事作用。社区居委会要负责区域内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既有住宅情况的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民主协商、矛盾调解和求助事项帮扶等工作,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好居民议事会的民主协商作用,组织居民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统一居民对老楼加装电梯的认识,并就加装电梯达成一致意见。要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意向单元的台账,对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住户同意的单元要主动靠上做工作,尽快促成一致意见。
 
  《通知》还要求,在电梯加装工作中,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注重发挥好人民调解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产权单位、电梯公司、施工单位、热心居民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对加装电梯有不同意见居民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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