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强制纳入电梯招标文件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19-09-25 17:13:5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实施〈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相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电梯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和远程监测装置,纳入电梯招标相关文件予以强制要求。
据了解,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7月26日表决通过《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共七章五十五条,分别从电梯的生产和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明确相关要求,并针对制约福建省电梯安全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
其中,《条例》规定,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和住宅小区的电梯,应当配备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视频监控设施。鼓励其他场所的电梯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对配备视频监控设施的电梯运行状况实行实时监控,监控数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新安装的乘客电梯应当配备能够实现远程监测功能的装置,并提供标准数据接口。鼓励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建立电梯远程监测系统,对电梯运行情况实施远程监测,提高故障预警、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此次发布的《意见》,就电梯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和远程监测装置以及电梯机房安装空调等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从今年10月1日起,该省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新安装的电梯,应当配备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视频监控设施;新安装的乘客电梯应当配备能够实现远程监测功能的装置,并提供标准数据接口;对在夏季电梯机房温度超过40℃的新安装电梯,应当在机房安装空调等通风降温措施,保证机房内温度不超过40℃。
二是新安装电梯的购销合同签订于今年10月1日之前,且最迟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完成日期截止2020年9月30日的,对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和远程监测装置情况不作硬性要求;对新安装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在2020年9月30日之后完成的,应当按《条例》要求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和远程监测装置。
三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主动加强与招标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将《条例》规定的电梯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和远程监测装置,纳入电梯招标相关文件予以强制要求。
四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主动告知辖区电梯生产经营单位,在签订电梯购销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和远程监测装置的有关要求。同时,电梯生产经营单位在洽谈或签订电梯购销合同时,提醒电梯购买方应在机房采取安装空调等通风降温措施要求,以保证夏季机房温度不超过40℃。
另外,自今年10月1日起,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将上述要求,纳入监督检验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相关单位按《条例》规定配备视频监控设施或远程监测装置,或在机房安装空调。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梯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山检测院广东省质量监督电梯(安全评估)检验站(中山)的中标公告
-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电梯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边防总队采购中心风情雅苑电梯更新改造及相关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 新乡市新城智能制造产业园办公楼电梯设备安装工程项目(三次)结果公示
- 南平市青少年宫采购电梯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 荆门市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荆门市创新创业园服务平台7、8、9号厂房电梯安装工程中标公告
- 大连体育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皇冠假日酒店、大连岭南体育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安舒茨文娱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大连体育中心电梯维护保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