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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老旧房屋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关于破除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障碍的建议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07-30 13:46:52 来源: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727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湖南省委,何箭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老旧房屋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关于破除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障碍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但涉及建筑结构、电梯安装等技术、安全问题,同时涉及小区居民意愿、物业价值、改造资金筹集、申报及手续办理、电梯维护管理费用分摊等问题,是一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加快老旧小区适老化设施改造,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顺应人口老龄化需求,完善既有住宅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的重要举措。
  
  一、当前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进展
  
  (一)加强顶层设计。中央和我省都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电梯安全质量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要求各地制定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有关政策。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办发〔2017〕74号)明确,要有序推进老旧城区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建筑加装电梯。2018年7月19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支持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2018年8月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六部门下发《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湘建房〔2018〕15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安装电梯的适用范围、实施原则、资金筹集、组织实施、使用管理及维护、政策支持、产权面积、职责分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2020年2月26日,湖南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各市州下发了《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调查的通知》,了解各市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开展情况,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2018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湖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明确了电梯生产销售、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安全责任,加强电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并明确现有未配置电梯的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符合电梯配置要求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重新配置电梯。2019年6月,我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工程建设推荐性地方标准《湖南省既无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技术规程》的通知(湘建科〔2019〕115号),规范和指导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保障增设电梯的工程质量,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方便施工,为全省各地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南。
  
  (三)加大资金扶持。2018年印发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等情况,自行确定具体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台),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同时,明确给予相关税费减免及金融方面支持,不征收增容地价,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20年4月2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20〕50号),明确把加装电梯工作列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简化用地、规划、施工等方面办理手续,有条件加装电梯的,在资金上予以支持和重点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关于加强政策引导问题。当前,我省出台的《指导意见》在实施原则中明确既有住宅以单元或者楼栋为单位增设电梯。增设电梯应当经该单元或者楼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并就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行、保养、维生修等费用的分担达成书面协议。在协商解决机制中对业主认为因增设电梯侵犯其所有权和相邻等民事权益而提出补偿要求的,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应当应业主请求,依照法定职权与程序组织调解,促进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业主之间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经解决。
  
  (二)关于加大资金扶持问题。关于资金筹集,我省《指导意见》规定既然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费用及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筹集:(1)业主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2)业主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3)业主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4)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及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
  
  (三)关于优化服务支撑问题。明确制定实施方案、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及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四)关于强化技术助力问题。我们将加强与相关技术部门合作,引进先进的技术,减少不必要的投资。
  
  (五)关于后续维护管理问题。我省《指导意见》主要从宏观方面提出了后续维护管理的要求,下步我们也将就电梯的运营和后续维护管理,进行调度,学习其他省先进经验,出台我省管理相应办法,指导市州、县市区根据各地情况制订管理细则和办法。
  
  (六)关于科学推广电梯加装模式问题。我们将赴上海、南京、广州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收集各地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管理上好的举措,结合本省长沙、株洲等市州在破解加装电梯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等方面的成功案例、经验做法,统一编订成册,供各地州市参考学习。
  
  感谢您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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