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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旧住宅装电梯 “超三分之二同意”即可

作者: 发布于:2015-04-01 13:52:15 来源:CEIP

  前天上午,市政府召开第71次常务会议,通过《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

  根据意见,厦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只要建筑面积占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获得审批通过。也就是说,在原来的基础上降低了门槛,这样一来,让更多人享有此权利,保障了业主的公平权。

  据 了解,以往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且其余业主没有反对意见”。而新的指导意见,将增设电梯的政策最终调整为:在原产权建设用地 红线范围内,且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间距及安全疏散、防盗安全等要求,经该梯号房屋专用部分占该梯号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 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应通过审批。值得注意的是,新政策重申了增设电梯对满足城市规划以及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原则不变。

  得 知这个消息,住在某小区5楼的周小姐说,他们的楼总共7层,1楼是店面,6楼、7楼是楼中楼,如果要加装电梯就不用担心低层业主的反对。而住在7层顶楼的 黄先生说,这个政策符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是如果要加装电梯,还是要好好规划设计,尽力避免给低层业主带来不必要的影响,这样才能和谐邻里。

  业内认为,新政策将解开加装电梯的瓶颈,推动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开创新局面,让更多住在老旧小区的居民实现“电梯梦”。同时,也能做到不对城市规划、既有住宅使用功能造成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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