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周宁县公安局委托,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25]HF[GK]2018017-3、周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925]HF[GK]2018017-3
2、项目名称:周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775000 | 155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3)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5}43号)。(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场权的提供场权证复印件;非自有场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相关证明;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投标人所投的电梯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应同时具有载客电梯生产制造资格。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主管部门颁发的载客电梯类型为C级以上(含C级)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8-22 16:15 报名截止时间:2018-09-06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9-13 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9-13 10:00,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宁县北门路33-1号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周宁县公安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长安路10号
联系人姓名:阮主任
联系电话:13850355731
采购代理机构: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项目联系人:肖小姐
联系电话:18905934226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2018-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