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推行电梯责任保险成效显著
作者: 发布于:2017-01-17 09:12:03 来源:市场导报
近日,浙江省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示范项目推进会在杭州召开。瑞安市市场监管局作为示范工作单位,介绍了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经验,受到与会单位的充分肯定。
据了解,目前瑞安市共有登记在册电梯6700余台,年增速达到15%左右,每年因电梯故障等原因造成的困人事件达300余次。为进一步强化电梯安全监管,化解因电梯故障、事故带来的相关社会矛盾,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从2014年开始开展电梯责任保险试点工作。2016年10月份,严格按照全省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示范项目的要求,坚持“广覆盖、低费率,一方投保、多方受益”的原则,积极对接中惠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最终敲定投保方案。
电梯责任保险由电梯产权人、电梯维保单位、电梯检验机构、电梯生产厂家等电梯安全相关方共同投保,约定电梯在安装、运行、维保、检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第三者财产损失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依法应由保险责任主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时明确各方参保比例。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充分发挥了保险事前防范和事后补偿功能,有效促进了全市公共安全体系的建设。截至目前,该市共有参保电梯数量1017台,预计2017年参保电梯数量突破3000台。
据悉,近年来,瑞安市实施电梯责任保险主要围绕“三引三进”展开。
宣传引导,氛围跟进。该市将公共场所电梯责任保险列入瑞安市2016年十大民生实事工程,并通过政协监督、网络问政、媒体公布等形式提升公众知晓率,倒逼工作落实。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电梯使用安全常识和电梯责任保险参保意义,为实施电梯责任保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规划引领,循序渐进。据悉,2016年10月省质监局实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示范项目后,市市场监管局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电梯责任保险三年计划实施意见,采取“三步走”策略,2016年底力争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参保率80%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电梯参保率50%以上;到2017年底基本覆盖全市公众场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市在用电梯参保率50%以上;争取到2018年底实现全市在用电梯保险全覆盖。目前,该市实施电梯责任保险这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典型引路,协同推进。该局通过动员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企业的带头作用,积极联系安监、住建等部门,督促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积极投保,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必须应保尽保,以提升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同时,牵头协调解决电梯责任保险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推行规范化的电梯维保服务和保险格式化合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协同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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