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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召开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和首批保单签约仪式

作者: 发布于:2017-01-13 09:22:20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厦门市质监局与厦门保监局联合召开全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大会,相关保险公司在会上与维保单位、物业单位举行首批电梯责任保险签约启动仪式,正式启动了全市电梯责任保险工作。
厦门:召开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和首批保单签约仪式
 
    厦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凸显四大亮点:
 
    一是降低年保费,每台电梯平均保费140元/年;二是扩大理赔范围,困梯超两小时每人可获赔200元;三是简化理赔流程,可在估损金额50%以内先行预付赔款;四是采用浮动保费,在基础年保费上,可根据维保单位分级和物业管理资质调整保费,选高星级物业和维保单位保费可打折。
 
    会上,市质监局张金龙副局长对做好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把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作为特种设备安全重点工作和创新监管模式,抓实抓好,并要及时协调解决电梯责任保险试点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研究和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工作措施,指导监督电梯维保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严格维保作业,使用格式化合同,推广和指导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三是保险经纪公司要制定完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业务流程、操作细则,督促指导协助共保体对有争议的理赔案件进行协调处理。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承保、理赔业务数据库、专人维护,实时更新,及时汇总分析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进展情况,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承保保险机构要按照服务承诺具体实施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做好日常的防灾防损、理赔工作。
 
    五是各单位要加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宣传推广,提升电梯安全各相关单位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认识,营造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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