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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装电梯不再“望穿秋水”

作者: 发布于:2016-12-01 09:44:55 来源:新民晚报
    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这一老龄化社会的民生实事,在上海将得到全方位大力推进。市民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后将不再“望穿秋水”。记者今天上午从市房屋修建协会获悉,市住建委、市规土局和市质监局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加装电梯的流程及审批程序作了规范。在程序简化的同时,对审批时间也做出规定,如区房管局对申请材料审核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通知还特别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区实行一门式行政服务窗口受理”。
 
    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三部门联合出台了这个《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房增设电梯建设管理相关审批的通知》,并于日前下发到各区房管局、建交委、规土局、市场监督局等单位。记者看到,加装电梯的整个流程已简化为六大步骤:计划立项、规划审批、房屋安全性论证、施工许可、质量技术监督、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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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说:今年6月,长宁区五洲大厦3号楼新装电梯顺利竣工。
 
 
    ■计划立项环节,只需提供三份材料:加装电梯申请及初步方案、物业管理区域内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证明材料和加装幢90%以上业主同意的相关协议。区房管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必须在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在小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符合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下发实施计划。
 
    ■规划审批环节,也只需提供三份材料:建筑设计方案、方案公示图纸、实施计划。设计方案经审核符合法律、法规的,区规土局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方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记者看到,流程中新增了一个“房屋安全性论证”环节。有关负责人介绍,其实这就是原先的“审图”环节,因为电梯毕竟是加装在原有房屋上,安全是最重要的。这项论证由上海市修缮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组实施,同样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专家论证意见。
 
    这项改革措施于今年6月开展试点,现正向全市推广,并且更为完善、合理、规范。有关专家指出,如果材料齐备且符合法规,加装电梯项目从申请到开工的时间可以缩短为三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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