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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拟提高财政补贴

作者:沙雪良 发布于:2016-11-25 09:59:45 来源:京华时报
    小区改造拟推默认表决制
 
    本市正在推动物业服务管理立法,加强住宅小区管理。
 
    报告提出,本市将推动在物业服务管理立法中明确更符合小区实际的改造内容。比如,老年居民(60岁或者65岁)在同一单元内占到一定的比例(如50%)以上,少数产权人不得阻挠大多数产权人增设电梯的决定。
 
    本市还将通过立法落实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政府部门的责任。为促进形成业主共同决定,立法将研究推行默认表决,对房屋和附属设施改造,研究制定所有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表态的,视其为同意的规定。
 
    此外,针对少数业主妨碍大多数人行使合法权益的行为,报告提出,本市将推动在物业服务管理立法中,借鉴德国等国的强制拍卖、香港等地的强制收购等办法,保障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
 
    今后,本市的老旧小区将分步实施物业管理。作为过渡性措施,开展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建设。
 
    加装电梯试点项目拟跨区调整
 
    在专题询问环节,刘维林委员问,到年底只有一个月了,今年年底前给老旧楼房加装24部电梯的任务,进展到什么程度?能否完成?这项工作有没有普遍推广的意义和特点?
 
    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3月起部署这项工作至今,各个区都基本确定了试点项目,朝阳区、丰台区的项目已经具备了实施条件。但是目前离完成目标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原因是低层业主协调难。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安装电梯要100%业主同意,因为安装电梯就会对采光、通风、照明形成一定影响。
 
    除了业主同意难,还有改造资金筹集难。按照目前的试点政策,财政对每部电梯补助24万元,“这个额度跟我们安装电梯总的费用相比差距比较大”。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老旧小区的条件参差不齐,存在建设管理主体确定难等多方面的困难。
 
    为了尽快落实试点项目,目前,市住建委正在与财政部门沟通,计划适当增加市财政的补贴额度。同时,试点项目数量可在各区之间进行调整(目前是城六区各4个项目),“对于条件较好,居民意愿一致的小区,适当的增加试点电梯的数量”。同时,市住建委正在牵头起草“十三五”期间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方案,拟将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纳入工作方案中。
 
    问询现场气氛活跃。对于市建委有关负责人提出的100%业主同意才能加装电梯的说法,市人大代表卫爱民在询问中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关于加装电梯,应该适用物权法第76条两个三分之二的规定,即: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对于资金难题,卫爱民建议,一部电梯三四十万,可否用政府采购,选取质量好、价格低的?“电梯的事我们代表提了十年了,到今年年底还没有结果”。
 
    对此,副市长陈刚表示,在协调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上,除了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撑,还要在技术层面下功夫。“比如,能不能最大限度减少加装垫底对底层住户的干扰,让电梯噪音小一点?造价便宜一点?”会后有关部门将花更大的力气专题研究这些难点问题。争取在几个难点问题上有突破,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持续开展好。
 
    老旧小区改造将引入PPP模式
 
    陶世欣委员问,目前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有什么改革措施?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一是投资的来源比较单一,到目前为止花的340亿是市区两级财政出的,没有引入社会资本。第二个问题就是物业管理或老旧小区的准物业管理现在还正在试点过程中,目前已经试点了300多个小区,而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已经改造了1600多个小区。
 
    住建委表示,今后的老旧小区改造,将延续“十二五”期间两级财政的支持政策,同时,为满足居民更加宽泛、更加高标准的要求,将创新投资的体制,通过PPP投资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比如,增加停车楼或者老旧房子加装电梯,“居民要求很迫切,投入也比较大”。经过研究,建设停车设施是可以收费的,人大代表也提出过这样的建议。加装电梯也可以由财政出一部分钱,居民凑一部分钱,或者是今后通过刷卡消费来让投资企业收回投资。
 
    此外,财政局在回答聂大华委员提出的,改造资金缺口如何解决的问题时介绍,十三五”期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方面要突出“统筹”。一是各类专项资金统筹,原则上市里各部门、各口管的资金就不再安排与老旧小区改造有关的项目,全部纳入市区财政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专项资金进行统一安排;二是市区资金的统筹,市级负担的资金将全部通过转移支付下到各区,由各区统筹使用;三是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的统筹,充分利用政府的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受益者付费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四是要切实推进受益者付费的机制,明晰居民、产权单位、市场和政府的责任以及出资的边界,来共同筹集“十三五”期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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