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业界呼吁立法诊治电梯“老年病”
作者: 发布于:2017-07-25 13:22: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本报讯 针对严重老化的电梯强制报废问题,从政府职能部门到行业专家都希望国家层面出台老旧电梯强制报废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法治的力量加快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进程。
深圳业界之所以呼声高涨,主要是深圳市电梯现状不尽如人意。首先,电梯品牌鱼龙混杂、质量参差不齐,中低档电梯的市场占有率较高;其次,电梯使用频率太高,过高的使用频率,无疑会加快电梯的损耗,减短电梯的使用寿命。除此之外,在使用过程中,还存在着频繁超重运送装修材料、电梯内乱蹦乱跳、反复按压按钮等不当行为,这些行为都会给电梯安全埋下隐患。
近年来,深圳市老旧电梯改造更新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早前,福田、罗湖等6个区出台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资金补贴政策,着力解决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资金困难问题。近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又起草了《深圳市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办法(试行)》,该办法对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程序、更新改造大修补助标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促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更加规范化。但是,相比深圳市使用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已超过1万台的现实,目前每年完成更新改造的电梯数目仅千台左右。
业内人士认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进程如此缓慢,与我国缺乏强制报废老旧电梯的法律法规有关。目前,电梯报废的主要依据是2016年实施的《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这份判断电梯主要部件是否应当报废的国家标准,规定了“安全保护装置、紧急救援装置、井道安全门和活板门、驱动主机、轿厢、层门和轿门、电气控制装置”等13项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但这只是推荐性国标,并不具有强制性。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面临着资金困难、住宅小区建筑物产权分散、主体责任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要想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迈上新台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由于缺乏具有强制性、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因此,各地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进展缓慢。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秦世杰认为,这些问题不只是出现在深圳,其他大中城市也面临同样的问题,要破除难题,政府有关部门应将研究出台老旧电梯强制报废法律法规提上议事日程,集思广益,用立法形式加快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更有力地保护公众安全。
(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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