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住宅电梯等15种商品新纳入“三包”目录
作者:王兴 发布于:2018-03-18 10:44:20 来源:浙江发布综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推进部署会在杭州举行。会上首次发布2017年浙江省放心消费“三度一率”社会评价指数,推出全国首个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和新《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等。这些新举措的出台,将对消费领域产生重大影响。
放心消费行动全链条启动
2017年,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在浙江全省推开,共发展五类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815家。乌镇景区打造放心消费综合示范区形成样板经验;宁波率先开展放心消费镇乡街道与社区行政村创建;温州推出11个不同类型创建模板;景宁、文成等地紧扣产业特色建设放心民宿示范区;台州“一局一品”创建放心消费特色服务品牌……
与此同时,浙江线下无理由退货全国率先破冰。2017年,全省线上线下组织发动13047家商家承诺无理由退货,其中线下实体店8225家。今年,浙江目标完成“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万家以上。
放心消费社会评价指数发布
会上,浙江首次发布2017年全省放心消费“三度一率”社会评价指数,浙江省放心消费总指数0.8043。
11个市放心消费指数波动区间为0.767至0.8659。
放心消费总指数由消费环境安全指数、经营者诚信指数、消费者满意指数和消费贡献指数“四维度”指数加权合成。
该指数体系紧扣放心消费主要工作、量化任务和消费者感受度等重点,以大数据理念为指引,以可采集可评判为原则,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42个三级指标。
新“三包”商品目录5月1日起实施
会上发布了《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该《目录》由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商务厅联合修订,将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来看看有哪些具体规定~
《目录》保留了原有的商品房、平板电脑、数码照相机、电动助力自行车等20种商品;新增住宅电梯、电子坐便器(盖)、空气净化器、智能吸尘器、移动电源、行车记录仪、智能门锁、集成灶等15种商品,共计35种商品。
全国首个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正式推出
《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重点对经营者行为规范、退货程序、商品完好、信用约束等方面作出规定。这是全国首个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
·明确经营者基本行为规范: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要有一定代表性和覆盖面,退货时限不少于7天,退货条件清晰。承诺内容和“无理由退货单位”统一标志标识,要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开展示。经营者应主动向消费者说明无理由退货相关重要信息与注意事项。
·明确退货时限及商品完好标准:无理由退货商品属配送类的,以消费者实际签收商品次日起计算,属自提类的,自经营者开具购物小票当日起计算。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外观和商品本身、配件、标识、保修卡、说明书、外包装等齐全视为商品完好。
·明确信用约束机制:按照承诺即受约束原则,在消费体验、社会监督、行政检查、消费投诉等动态监督中,对因不履行承诺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停止使用统一标志标识,并予以撤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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