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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天津旧楼加装电梯怎么做

作者:王清楠 发布于:2019-09-11 16:05:3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旧楼加装电梯热潮在各省市如火如荼进行,近日,天津首部老旧楼加装电梯指导文件出炉,为天津市旧楼市民便捷出行提供保障。
  
  天津市住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启动天津市旧楼加装电梯试点工作。
  
  加装电梯需满足五项条件
  
  根据指导意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同时满足五项条件:一是城镇范围内,依法建设交付使用的住宅房屋;二是非单一产权;三是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四是建筑层高为四层(含四层)以上;五是房屋建筑结构符合安全标准。
  
  在制定方案申请加装电梯前,应当对既有住宅原有结构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出具检测鉴定报告。
  
  政府采集信息网/报记者了解到,天津市根据上述条件,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将于2019 年下半年启动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各区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群众意愿强烈的既有住宅小区,作为试点先行启动。于2020 年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示范推广。
  
  加装采取双三分之二同意+公示法
  
  国内已经出台加装电梯政策的城市,在民意调研上大多有三种方式,一是采取单元业主“全体签字同意”的方式,然而由于低层住户积极性不高,导致推动困难,顺利实施的案例并不多。二是有的城市采取按幢的“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同意”,实施效果也不是很明显。三是采取单元业主“三分之二签字同意+公示”的方式,已推行的城市有厦门、福州、广州等,该方案是目前国内推进效果较好的方式。天津采取的则是“双三分之二同意+公示”的方式。具体政策为,属于公有住房的,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并经专有部分占该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承租人(包括已购买产权的承租人)同意,其他承租人无明确反对意见,签订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针对现阶段旧楼加装遇到的困难以及为什么采用该方案,记者采访了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处处长孙超:“由于每间住户对电梯的实际需求不同,受到年龄、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不同的影响,很难让整栋住户都取得一致意见。来自一、二层的住户是最容易反对的,因为加装电梯对他们而言几乎没有实际益处,同时还担心噪音与费用的问题。针对居住在不同楼层的居民意见难以统一的问题,我们严格按照《物权法》规定,同时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在指导意见中明确经本栋(门)专有部分占该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明确反对意见才可加装电梯。对加装电梯方案、加装资金和维护管理费用分摊等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由居民自行确定,加强指导监督、政策宣传、矛盾调处等工作。”
  
  老旧楼政府补贴20万元
  
  旧楼加装中根据指导意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申请主体承担。
  
  一是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四层及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并经验收合格取得使用登记证的,区政府给予 20 万元/台的建设补助(市、区政府各承担10 万元)。
  
  二是对中心城区以外四层及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并经验收合格取得使用登记证的,区政府给予总计不超过 20 万元/台的建设补助。
  
  落实安装适宜方案是关键
  
  《指导意见》明确,根据不同楼(门)的具体情况,加装电梯设计应对原有房屋进行结构安全评估,制定适宜的技术方案,确保结构安全。孙超表示:“目前,在确保房屋安全的基础上,政府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采取了很多种方案,除常规的垂直电梯之外还有多种方式,我市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供了适合一梯两户、一梯多户(可实现无障碍设计)、一梯多户(不可实现无障碍设计)的三种电梯加装方案,可根据楼门的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设计,做到一门一策、一梯一案。”
  
  电梯装好了,如何确保后续的维护和长效管理问题呢? 孙超表示,《指导意见》明确,加装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风险评估、监督管理,均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针对加装电梯不断出现的后续新情况。各区政府依据国家和市相关规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落实电梯长效管理机制。
  
  旧楼加装政策制定起来容易,实施起来具有一定困难。记者通过网站调查发现,不少市民对旧楼加装电梯的政策并不持乐观态度,无论是天津市还是日后要推行政策的省市,将这个惠民工程落实的得民心,满民意,这需要政府与电梯厂商共同努力,也需要市民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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