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电梯“看病难” 合肥将立法设立电梯“养老金”
作者: 发布于:2019-10-05 19:39:11 来源:江淮晨报
开发商卖完房子走人,电梯质量有了大问题找不到“债主”。针对这样的问题,合肥或将进行立法,要求开发商拿出1%造价金额,留作未来电梯大修费。
今年合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调研,选定电梯安全主题,启动大型调研。昨天下午,在合肥市住宅小区电梯配置及运营管理情况汇报座谈会上,用3个小时的多部门交流,梳理电梯维保面临的问题。
合肥电梯数量10年翻了20倍
“2004年,合肥市电梯数量仅2000台左右,2013年底,全市在册各类电梯数量已达38296台。”合肥市副市长陈晓波介绍,在这其中,住宅小区电梯约有2.6万台,10年以上的已近千台。“10年间,电梯数量翻了20倍,约占全省总数的一半,而且每年仍以20%的速度在快速增长。”
老电梯因缺钱存在“看病难”
陈晓波介绍,我国没有对电梯的使用年限做出具体规定,一般的住宅电梯在使用10-15年后都需要进行大修和改造。
“我市超过10年以上的老旧电梯为1500余台。”陈晓波说,随着时间推移,老旧电梯数量进一步增加,零部件的磨损、老化现象日益加重,大修或者改造费用较大,尚未完全纳入房屋维修基金中。
合肥市房产局局长汪菊喜说,如何解决电梯治“大病”的问题,他们也在努力求解。
“我们到外地调研,地方人大进行了立法,开发企业或者建设单位,必须从工程造价中提取出1%的资金。留作电梯维护大修、更换资金来源。”汪菊喜说,安徽的物业管理相关条例中,是没有相关内容的,他们已向省住建厅报告,希望推动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也有人大代表向省人大提出修改安徽省相关条例的建议。
合肥或立法备好电梯治病钱
“这是我们人大常委会今年第一项专题调研。而且一个议题进行连续两天调研,这种规模过去都不多。”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熊建辉说,由于电梯运营管理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形势发展变化快,具有很多新问题,“如果留着问题,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会越来越多,问题将越来越严重。如果不认真对待,可能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晨报记者周文丽
质监局支招“电梯惊魂”
“在使用中,很多市民坐电梯是损坏电梯的行为。比如超载还往里挤、挡门等。”合肥市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工作的副局长赵守平说,电梯超出负荷或者出现问题,停止工作,是一种自我保护的行为,市民可淡定等候救援。
“被困住后,应该先打电梯里物业、维保单位的电话。”赵守平说,一般出现电梯困人等问题,按照规定是要求维保单位半小时内赶到、1小时完成救援,如果完成不了就要进行问责处罚。“不建议小区保安进行扒门救援,有一些救援中,人跳出后掉到电梯井里的事情,就是救援不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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