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加装电梯每台拟补贴20万元
作者:整理/赵志明 发布于:2020-06-29 10:18: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信息网小编从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获悉,6月28日,该局发布《关于太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7日。
该征求意见稿分为八部分:基本原则、加装条件、实施主体、资金筹集、实施程序、有关要求、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保障措施。
对于加装条件,征求意见稿提出需满足两个条件:一、申请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具有合法的权属证明,未列入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等拆迁和改造计划,符合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及安全疏散等要求。二、以单元、整幢楼或小区为单位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全体业主依照《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充分协商,依法达成一致意见,并妥善处理好周边相邻关系。
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相关业主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也可以委托业主代表、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电梯安装维护企业、原建设单位、产权单位等作为代理人具体负责加装电梯相关工作。
关于实施程序,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全体业主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妥善处理好周边相邻关系,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出具书面同意意见。
对于居民普遍关心的资金补贴,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市区范围内四层及以上的集合式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目前确定的省级财政为符合条件的电梯加装项目每部补助10万元基础上,市级财政对加装电梯给予20万元/台的资金补助,区级财政可根据实际予以奖补。加装费用不足30万元/台的,根据实际建设费用补贴。对特殊困难家庭可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企事业单位对自行管理的职工住宅加装电梯统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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