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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这些地方加装电梯也有补贴了

作者:王清楠 发布于:2020-11-30 18:23: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1月4日,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专项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根据公告,高明区内具有合法报批手续或合法权属证的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层(含四层)以上非单一业主的无电梯住宅加装电梯均可申请补助。
 
  补助标准根据楼层的不同补贴也各不相同,其中,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每台加装电梯补助10万元;六层及六层半住宅每台加装电梯补助9万元,五层及五层半住宅每台加装电梯补助7万元,四层及四层半住宅每台加装电梯补助5万元。
 
  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应由业主进行协商并制定使用计划和用途。专项补助资金可用于加装电梯工程购买电梯设备及建设费用、电梯维护保养费用等。
 
  11月19日,安徽省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池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方案》。根据《方案》,即日起至2022年底,该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可适用该方案增设电梯。
 
  《方案》显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遵循“业主主体、政府引导、政策支持、试点先行”的原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以上(含4层)的非单一产权多层住宅。
 
  关于公众关心的资金筹措方式,《方案》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资金以房屋所有权人自筹为主,财政补贴为辅,鼓励单位和社会其他资金积极参与。在政府补贴方面,试点期间,该市、试点区两级财政以先建后补方式给予补贴。
 
  对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通过验收合格的,给予25万元/台的财政资金补贴(含管线改造费用),补贴资金由该市财政和增设电梯的小区所在地财政按1:1比例分担。
 
  11月13日,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本实施意见正式实施后至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市内四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政府按楼层情况对加装电梯的建设资金予以补贴,对6层住宅每部电梯财政补贴18万元,每增加一个楼层相应增加补贴2万元,每减少一个楼层相应减少补贴5万元,补贴最多不超过22万元。具体补贴范围和补贴程序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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