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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新措施出台

作者: 发布于:2016-06-14 09:41:50 来源: 宁波日报

    政策落地前夕

    宁波“上位”措施出台
 
    通过考察,调研人员既看到了加装电梯所需要面对的困难,但同时也对如何出台更接“地气”的政策推动地方电梯加装形成了想法。市住建委随之开始起草并形成了《宁波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巧的是,就在我们征求意见时,省里出台了《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内容看,两者基本一致。”杨林福说。
 
    据介绍,《意见》首先明确的是可以加装的范围,即只要是符合“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这些条件的既有住宅,就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加装电梯了。
 
    加装电梯,实际上已经改变了原房屋设计意图,因此《意见》规定“由规划部门召集建设、国土、消防、质监、环保、园林、城管执法等部门和图审机构进行联合审查”。这一审批工作机制既简化了办事程序,也是对安全、合理加装电梯的一个保障。
 
    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如何决策一直是争论的焦点。《意见》指出,“加装电梯的服务范围内产权所有人应当自主或者委托社区组织主持,依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就加装电梯方案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同时妥善处理好住宅周边相邻关系”。
 
    对此,专业人士解释说,目前国内出台加装电梯政策的城市,主要有3种共同决策类型:一是单元业主“全体签字同意”制。但从实际实施情况看,由于低层业主积极性不高导致推动困难,实际实施成功的案例不多。二是单元业主“三分之二签字同意+公示”制,厦门、福州、广州采取了这种做法。三是按幢的“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同意”制,目前,只有上海这样规定,但政策实施效果也很不理想。
 
    “从国内实践看,单元业主‘三分之二签字同意+公示’制是比较可行的,所以我们也采用了这个方式。”该人士说。
 
    因为资金筹集及分担有较大“弹性”,《意见》的规定是:资金由业主承担,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一般情况下,加装一部电梯需投入40万元左右的费用。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外,“街道及社区组织可根据当地实际,提出经费分摊指导意见。”同时,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地方财力对特殊困难家庭给予适当补助”。“可以看出,通过业主自筹、协商分摊是加装电梯所需费用解决的根本性原则。”该人士说。
 
    《意见》还有明确规定,“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加装电梯的,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加装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值得一提的是,宁波转发《意见》时还增加了‘可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这么一条,这将有效减轻居民负担。”专业人士提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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