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2017年度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2-24 13:56:55 来源:深圳特区报
各有关单位:
福田区政府拟于2017年在辖区范围内继续开展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深圳市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福田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原则与办法:福田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分期分批、用户主导、政府鼓励”的原则,采用“谁受益谁出资、政府适当补助”,即“物业自筹一部分、业主分摊一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的筹资办法开展此项工作。
三、适用范围:在福田辖区公共使用的老旧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更新改造:
(一)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
(二)制造厂家已经退出市场或同型号设备已停止生产的;
(三)使用10年以上,且调速方式、控制方式落后,能耗高、噪音大,或驱动主机和其他主要配套件技术落后、磨损老化严重的。
四、补助标准:
(一)旧梯更新:给予更新费用50%的资金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旧梯改造:给予改造费用50%的资金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重大修理:给予重大修理费用50%的资金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工作流程:提交申请—资格审查—指标分配—安全评估—制定方案—造价审核(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须向区住建局维修资金中心申请并审核,其余单位不用)—方案评审—组织施工—项目验收—发放补助。
六、申请数量规定:同一申请主体在同一地址(如某个小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电梯数量在4台以下(以下包含本数,下同)的,最多可申报1台;9台以下的,最多可申报2台;14台以下的,最多可申报3台;19台以下的,最多可申报4台;20台以上的,最多可申报5台。
七、申请材料:1、2017年福田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申请表;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3两项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4、资金承诺书;5、其它有关材料。(相关材料下载地址:http://www.sise.org.cn-客服中心-表格下载-其它表格)。
八、受理申报时间:2017年4月6日至4月14日(工作日)。
九、受理申报地址:福田区新沙路7号福田工商物价大厦。
十、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83456056;江先生,联系电话:83456110;张小姐,联系电话:83623342。
福田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组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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