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人过半 老旧小区可加装电梯
作者:邹乐 发布于:2016-10-17 09:05:08 来源:北京晨报
近日,北京市人大前往西城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议案督办调研活动。记者从调研活动中获悉,本市正研究推进一些更符合小区实际的改造内容,比如,一栋楼内,60岁或65岁以上的老龄居民比例过半,且2/3以上业主同意,其他所有权人拟不得反对增设电梯。
据介绍,2014到2015年,市质监局对本市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高风险电梯开展安全评估,评估发现问题后挂账整改。对产权不清、资金不足、物业失管的“三无”电梯,各区政府均建立救济制度,2015年通过救济制度完成84台“三无”电梯的更新改造维修。
不过电梯问题仍然是老旧小区面临的难题之一,电梯老龄化已造成使用安全管理难题。存在电梯安全责任界限不够清晰;电梯维修、改造、更新资金问题突出;部分电梯安全标准低等问题。
对此,市住建委主任徐贱云表示,“十三五”期间,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电梯生产、使用、维保的安全主体责任及政府部门职责,形成电梯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厘清涉及电梯的老旧小区维修资金状况,为下一步老旧住宅电梯隐患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奠定基础。同时消除不符合现行电梯制造电梯标准的制动器隐患。
徐贱云还表示,将研究推进更加符合小区实际的改造内容,比如,拟通过立法,研究达到一定年龄的居民(60岁或者65岁)在一栋楼内占到一定的比例(50%或者更多)以上,且2/3以上业主同意,其他所有权人不得反对增设电梯。据了解,现有老旧小区电梯改造中往往存在大多居民同意,仅一楼等个别居民反对而无法加装电梯的困扰。
此外,北京正推动物业服务管理立法。徐贱云介绍说,其中,将通过立法落实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政府部门的责任。同时,为促进形成业主共同决定,拟研究默认表决制度,探索制定所有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表态的,视其为同意的规定。
徐贱云表示,针对少数业主阻碍大多数人行使合法权益的行为,拟研究借鉴德国等国家的强制拍卖、香港等地区的强制收购等办法,制定保障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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