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电梯网_电梯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济南 老楼装电梯 一个单元只能加装一部

作者:喻雯 谷婉宁 发布于:2019-05-12 10:43:24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济南老楼加装电梯,如何实行?如何办理规划审批和验收手续……8日,济南出台的《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给出明确答案。
 
  装电梯不的改变

  原有建筑主体结构
 
  《办法》中指出,加装电梯的住宅要具有合法的权属证明,并且是2017年6月20日之前在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地上主体结构4层以上(含4层)未设电梯的多业主住宅。同时,部队在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干休所、经济适用房等已向个人发放房产证的房屋同样适用本办法。
 
  除此之外,如果前期建设手续不全,已经建成入住但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的情况,需要补齐有关建设手续,完成房屋初始登记,具备办理个人房产证条件后,再进行增设电梯工作。而列入房屋征收计划的住宅不能加装电梯。
 
  据了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以单元为单位,一个单元原则上只允许加装一部电梯,并且不得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形式,增设电梯位置应在原建设项目用地界址范围内,满足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间距及安全疏散等要求,电梯外观应、材质应与原楼房建筑风格相协调。
 
  《办法》中指出,本单元内出资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为增设电梯工程的建设单位,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业主可以推选并书面委托不超过5名业主或书面委托已售公房原产权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管理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担上述工作。
 
  增设电梯部分

  不考虑日照间距问题
 
  《办法》明确,增设电梯涉及供电、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等管线移位及其他配套设施改造的,建设单位应事先与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沟通协商,相关单位应开通绿色通道,根据规划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意见,予以优先办理。
 
  老楼装上电梯后,出资增设电梯的业主即是电梯的共有人,应当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电梯,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
 
  《办法》中指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不需重新办理占用土地等相关手续,不需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不考虑增设电梯部分与北侧住宅采光、日照间距问题。
 
  《办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企业、电梯安装企业及社会组织依法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