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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东莞市旧楼加装电梯有何不同

作者:王清楠 发布于:2020-03-03 17:32: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出台了《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老旧住宅楼增设电梯给出了明确的指引。《办法》简化了审批程序,发挥基层政府部门的协调服务功能,充分尊重业主意愿,兼顾各方利益,并对既有住宅可增设电梯的基本条件、申请程序及后续管理维护等做出相关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明确政府补贴可作为增设电梯资金筹集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给予财政补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另行制定政府补贴相关规定。
  
  引入第三方协商协调开展专业评估
  
  哪些住宅楼符合条件增设电梯?《办法》明确,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4层及以上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可增设电梯。对于村民个人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以及已列入拆迁改造计划、棚改计划的住宅,无缘增设电梯。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建筑面积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免于征收地价,增设电梯新增部分建筑面积不再另行测绘,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免于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业主若不同意增设电梯怎么办?过去,增设电梯最大的难题,在于业主意见的协调和共识问题。对此,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采访到东莞市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他介绍说,《办法》健全协商协调机制,发挥自治作用。《办法》对园区、镇(街)、社区居委会、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第三方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协商、协调等工作进行了规定,明确业主的主体责任,切实推进业主自治,强化基层协商协调机制。
  
  针对部分业主对增设电梯存在异议的情况,指导其通过第三方组织业主协商协调、第三方咨询机构专业评估、召开专家论证等手段处理,力促问题圆满解决。
  
  费用可参照适用的出资分摊系数
  
  增设电梯的资金,如何筹措?《办法》通过指引性规定,提供了包括个人出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会投资及政府补贴等资金筹集方式,提供了选择参照适用的出资分摊系数,增强了资金筹集分摊的指引。
  
  《办法》明确,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按照楼层受益大小的原则等因素,由业主协商分摊比例后共同出资。业主可借鉴增设电梯的成功案例,结合自身小区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出资比例或出资额。此外,也可参考以下分摊比例约定出资、维护保养等费用的分摊:第三层为参数1,第二层为0.5,第一层为0,从第四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提高0.1个系数,即第四层1.1、第五层1.2,第六层1.3,并依次类推出资比例。这就是说,楼层越高,分摊的比例越高。针对目前群众关于增设电梯可能产生的损失补偿的争议,《办法》对增设电梯中相关民事关系处理提出了指引。
  
  探索以融资租赁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设管理。《办法》还提出,将采取试点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给予财政补贴。
  
  递交申请7个工作日内进行“联合审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双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办法》明确了增设电梯原则,即拟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的结构承载力应当满足房屋正常使用要求,房屋结构安全;增设电梯应当不影响既有住宅的结构安全。
  
  负责人介绍,《办法》一大看点是,以“联合审查”的创新方式进一步精简政府审批流程。属地园区、镇(街)收到申请人关于增设电梯的申请后,统一召集相关部门7个工作日内进行“联合审查”即可启动后续的工程建设、电梯安装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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