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19-05-26 10:40:05 来源:市场星报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凡未列入近期房屋征收改造范围的城市既有住宅,在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原建筑基础且符合城乡规划、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增设电梯。
我省增设电梯及电梯维护管理所需资金由相关业主自筹,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房屋所有权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应由本户承担的增设电梯建设费用。各地政府可对增设电梯的给予适当补助,各地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情况纳入省对市老旧小区改造补助分配因素。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郑州老楼装电梯最高补贴15万/台
下一篇:寒地老楼咋加装电梯要有具体标准了
网友评论
- 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梯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山检测院广东省质量监督电梯(安全评估)检验站(中山)的中标公告
-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电梯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边防总队采购中心风情雅苑电梯更新改造及相关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 新乡市新城智能制造产业园办公楼电梯设备安装工程项目(三次)结果公示
- 南平市青少年宫采购电梯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 荆门市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荆门市创新创业园服务平台7、8、9号厂房电梯安装工程中标公告
- 大连体育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皇冠假日酒店、大连岭南体育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安舒茨文娱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大连体育中心电梯维护保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