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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梯使用数量年增长率达15%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20-07-03 13:17: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7月2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33号提案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答复指出,截至2019年底,全省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约61万余台,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广东、江苏,且每年仍以15%左右的速度增长。到2020年底,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将达到5.7万台左右,安全监管压力持续加大。该省电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2019年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答复》介绍了该省近几年电梯安全监管方面的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制度建设。2016年提请省人大修改《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2019年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还颁布了《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在用电梯风险评价规则》《电梯主要零部件判废技术要求》等。二是强化电梯安全监察执法。强化人员聚集场所电梯安全监督检查,严格实施电梯定期检验制度。三是推进电梯监管改革创新。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保险+服务”、电梯物联网、按需维保等改革创新工作,全面推进电梯安全治理现代化。四是完善电梯应急平台建设。目前全省已有7个地市(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绍兴、台州、衢州)建成并投入应用,覆盖在用电梯总量的75%。
  
  《答复》重点介绍了该省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是关于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体系方面。力争全省所有市、县级地方政府都将电梯安全纳入对下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全国电梯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试点应用;建立特种设备(含电梯)“黑名单”和“白名单”。
  
  二是关于完善电梯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方面。将积极推动电梯安全地方立法,制修订涉及电梯安全的地方标准,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同时,加强与人大、政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邀请各类监督主体强化电梯安全的全程监督,促进电梯安全监管制度机制的修订完善。
  
  三是关于推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方面。将严格落实电梯维保分类监察和维保质量监督抽查两项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抽查力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问题和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曝光。
  
  四是关于加大电梯安全监管力度方面。将电梯制造、安装、维保、使用各个环节全程纳入监管范围,探索建立线上线下联动监察制度。推进电梯物联网技术应用,督促电梯物联网平台将电梯监控数据传输至当地应急处置、监察或风险预警系统,重点监控电梯故障停梯、困人等数据。组织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
  
  五是关于完善电梯安全信息公开制度方面。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电梯安全信息公示力度。利用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警系统,明确要求检验、检测试点单位建立完善相关信息系统并按时上传相关数据,强化大数据分析,及时公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妥善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六是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方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防汛抗台日、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载体,积极宣传电梯法律法规及标准内容,增强人民群众的电梯安全意识和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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