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电梯网_电梯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改进维保模式试点,电梯物联网标准化互联互通!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20-10-13 16:31: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日前出台《广西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在柳州市和北海市试点工作,更好地落实使用、维保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电梯按需维保,提升维保质量。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行信用管理,推进责任保险,提升电梯安全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
 
  参与试点的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应具备哪些条件?《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电梯使用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①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已明确。②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已落实。有明确详细的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能够切实有效实施电梯的安全管理,履行法定义务。依法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且权责分明。
 
  参与试点的电梯则要具备:①已办理使用登记。②已纳入电梯信息化平台管理。③已购买电梯责任保险。④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
 
  申请开展电梯按需维保的维保单位,近两年内未发生电梯安全责任事故。按照“自我声明+信用管理”的要求,将企业维保工作标准和质量承诺在网上公开。符合条件的维保单位和电梯,由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公布。试点地区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提供统一的电梯信息公示平台,研究制定电梯维保质量和效果的评价指标,公布包含电梯故障率、停梯时间、救援时间等指标在内的企业公示内容清单。
 
  如何确定电梯按需维保项目、内容和周期?《方案》明确提出,由试点电梯维保单位根据设备情况及维护保养说明书确定现场维保项目、内容和周期等。具体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对具有基于物联网的远程监测系统的电梯,试点电梯维保单位通过物联网系统实时监测电梯的运行状况,实施在线实时检查维护,现场维护保养间隔最长不超过3个月。另一种是对尚不具备物联网系统的电梯,试点电梯维保单位每15天通过现场照片、视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检查维护,其中实施“全包维保”的,现场维护保养间隔最长不超过2个月,其他电梯现场维护保养间隔最长不超过1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对未按承诺实施维保、监督检查中发现严重问题、维保电梯检验不合格等情况的试点单位,市场监管部门将取消其试点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按需维保试点。
 
  同时,《方案》明确,进一步推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电梯物联网标准化协调机制,构建统一、适用的电梯物联网标准体系,实现电梯物联网等数据的互联互通。并且,大力推进“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保险创新模式的研究和试点推广,充分运用保险的市场约束激励机制,构建电梯安全社会治理体系。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