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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电梯安全条例 完善电梯应急救援机制

作者:马艳 发布于:2019-05-04 05:54:49 来源:法制日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出台填补了广西电梯安全方面的立法空白,对政府和部门电梯安全监管职责界定、主体责任以及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如何有效防止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吞人”、完善电梯应急救援机制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不得投入使用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近年来电梯数量每年均以15%以上的速度增长,目前广西在用电梯数量已超过12万台。随着电梯数量的增加,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也遇到不少新问题,电梯故障、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已成为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
 
  《条例》共八章51条,紧紧围绕保障电梯安全,完善电梯安全监管这一主线,在制度设计上严格把握了针对问题立法、细化上位法以及对上位法进行补充完善相结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电梯在实际使用中经常面临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相分离的情况,给电梯安全管理带来难度。保障电梯安全,首先要明确责任人。《条例》明确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电梯使用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新安装未交付使用的电梯,建设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企业为使用管理单位;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电梯,产权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共有产权的电梯,共有权人应当通过合同明确使用管理单位;未通过合同明确的,全体共有权人为使用管理单位。
 
  《条例》还规定,含有电梯的房屋以及相关场地的所有权人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房屋以及相关场地的使用权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使用管理单位;未约定的,房屋以及相关场地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单位;政府出资建设的用于公益性事业的电梯,政府委托的运营或者管理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其他不能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商县级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对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
 
  完善应急机制确保及时有效救援
 
  在一些新闻报道中,经常看到乘客被困在电梯里,得不到及时救援。据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斌介绍,为了让电梯事故、故障被困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条例》完善了相关电梯应急救援机制。
 
  《条例》规定发生乘客被困故障时,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维护保养单位,配合维护保养单位实施救援,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确保二十四小时维护保养值班电话畅通,保证有效应答并做好记录。接到乘客被困故障通知后,维护保养人员应当及时抵达现场实施救援,抵达时间在设区的市城区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不超过一个小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本行政区域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本行政区域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公众聚集场合的电梯安全问题是重点。《条例》对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公园、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新安装的电梯,要求强制性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和双回路供电系统,或者配置备用电源、安装应急平层装置。要求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实施实时视频监控,视频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一个月,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等等。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多渠道筹措资金
 
  随着老龄化社会来临,人们对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需求日益强烈。为此,《条例》规定,鼓励具备条件并且符合建筑物结构和消防安全等标准规范要求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既有住宅业主可以通过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加装电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通过财政补贴、简化审批程序等措施,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政府对住宅加装电梯是否有政策补贴?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郭凯介绍,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给予多少额度财政补贴的问题,属于地方性法规的具体落实问题,《条例》只作原则性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具体补贴标准。以七层住宅为基准补贴15万元/台,层数每提高一层补贴增加10%,层数每降低一层补贴减少10%;已预留电梯井的,补贴减半执行。此外,各市、县人民政府还应当安排一定的配套财政资金补贴,但自治区、市、县财政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加装电梯费用总额的50%。
 
  针对老旧电梯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条例》对故障频率较高、影响正常使用和曾遭遇水浸、火灾、雷击、地震等灾害影响的电梯等,规定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并根据安全评估结果确定继续使用电梯的条件或者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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